5月1日起,《江苏省电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颁布施行。这是全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。
《条例》共7章66条,从电力规划、建设、生产运行、供应与使用等各环节,针对电力发展规划执行不够严格、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电网建设的有效衔接、电力工程建设纠纷增多等新矛盾新问题,明确电力规划、建设、电力行政执法、电力设施保护要求等。
相较于2008年制定的《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》,新版《条例》在立法理念方面,回应能源变革与高质量发展要求,将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作为电力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;在适用范围方面,由原先的电力保护扩展至电力规划、建设、生产运行、供应使用各环节,贯穿电力事业发展的全过程;业务领域方面,适应并适当超前经济社会发展,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、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等新业务领域作出规定;主体权责方面,由原先着重强调外部主体保护电力设施责任,转变为规范政府、电力企业、用户等社会各方权责,更加全面和立体。
据悉,《条例》用法律依据推动电力事业健康发展,也为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战略、推动社会进步提供了法治保障,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示范与指导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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